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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4-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修水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行填报常态化。2024年第一季度全体干警填报了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报告12件,其中院领导5件、第一检察部5件、第二检察部1件、政治部1件。


划 重 点

KEY POINTS


执行“三个规定”需填报哪些内容?

违反规定列举的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行为均要填报,具体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存在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有接触交往行为。



过问、打听他人业务都违规吗?

不是的。过问、打听等行为不都是错的,比如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或重大事项相关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的,这些行为都是正当的,但应当依照程序进行。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仅以口头或者短信、微信、电话等形式私下提出的,由承办人员作为日常工作记录在案后,依程序办理。

 

地址:修水县宁红大道延伸线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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