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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时间:2020-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    

 

第一部分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与政府、国家监察委以及法院并称“一府一委两院”,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检察院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体职责包括如下个方面: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五)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727.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5  万元,较2017年增加215万元,增100 %;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做年末结余;本年收入合计1512.12万元,较2017年减少76.57万元,下降 5 %,主要原因是:检察职能转变收入下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12.12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1532.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532.05万元,较2017年增加158.36万元,增长10 %,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支出因政策性变化增加3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5.07万元,较2017年减少19.93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大于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32.0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8万元,决算数为153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3.06万元,决算数为146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变化的人员支出列入了年初预算但未在当年列支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18万元,决算数为4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76万元,决算数为2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2.1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06.63万元,较2017年增加321.44万元,增长29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奖励工资增加31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5.99万元,较2017减少21.36万元,增下降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用的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9万元,较2017年减少60.66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未列入该科目了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11.51万元,较2017年增加3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检察工作网建设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46.53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11.63万元,下降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人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决算数为21.42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4.92万元,下降19 %。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接待范围,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8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6.73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节约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99万元,较2017年减少98.87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加强财务管理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   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关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8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对达到一定金额的财政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结合我院实际,我院没有项目资金未能进入预算绩效评价的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

(一)财政拨款:反映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非偿还性资金。

(二)其他收入:反映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我院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余和结转:反映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 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我院对此的界定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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