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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时间:2020-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3、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表

1、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3、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4、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单位)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争得三省九县龙头地位”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自身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为平安修水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检察院预算单位一个,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4人;实有在职干警47人,其中:行政人员4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人;遗属补助3人;临时人员22人(其中财政拨款辅助警察人员2;书记员14人)。

第二部分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收入预算总数为 111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4.4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上年收入预算总数为1235.23万元,减少120.76   万元,同比减9.78 %;上年决算数为1269.74万元,减少155.27万元,同比减少12.23 %。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114.47万元。上年预算数为1235.23万元,减少120.76 万元,同比减9.78 %;上年决算数为1269.74万元,减少155.27万元,同比减少12.23 %。

其中:(1)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1)基本支出111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78.7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0.9%,上年支出预算数为742.88万元,同比减少8.6%;转隶人员工资转监察委。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0.7%,上年支出预算数为11.23 万元,同比减少25.6%;

3.商品和服务支出307.34万元,占预算支出的27.6%,上年支出预算数为361.12万元,同比减少14.9%;进一步控制公用经费用的开支。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0万元,占预算支出的10.8%,上年支出预算数为120万元,同比增(减)0%;

2)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97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4%;

2.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6%;

3)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678.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9%,包括基本工资210.1万元、津贴补贴145.05万元、奖金1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44万元 、伙食费补助2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78万元、住房公积金88万元。上年预算数742.88万元,减少64.1万元,同比减少8.63%。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上年预算数11.23万元,减少2.88万元,同比减少25.6%。

3、商品和服务支出307.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6%,包括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16万元、水电费9万元 、邮电费16.5万元、物业管理费14.4万元、劳务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5万元、差旅费29.2万元、维修(护)费21.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30.35万元(含公务交通补贴)、被装备购置费11.8万元 、工会经费23.7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9.31万元 。上年预算数361.12万元,减少53.78万元,同比减少14.89%。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8%,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信息网络构建3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 。上年预算数120万元,增(减)0万元,同比增(减)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4.4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0%,具体支出情况是(按功能科目):行政运行974.47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4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1、人均个人支出9.98万元/年,比上年预算数同比增加2.1%,比上年决算数同比减少10%。主要原因是今年目标考评奖与检察官绩效工资未列入预算,只列十三月奖励工资

2、人均公用支出 4.66万元/年,比上年预算数同比减少1.8%,比上年决算数同比增长7.8%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4.5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18万元, 上年预算数为19.8万元, 减少1.8万元, 同比减少9%,上年决算数为16.8万元,增加1.2 万元,同比增长7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46.5 万元,其中:

①:公务车运行费 26.5 万元,上年预算数为 29.8 万元,减少3.3万元,同比减少11 %;上年决算数为16.28万元,增加10.22 万元,同比增长38.5 %。

②:公务用车购置20万元,上年预算数为20 万元,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 0 %;上年决算数  0万元,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 0  %。

主要原因是:检察工作发展需要。

3.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上年预算数 6 万元,上年决算数 5.93 万元。

 

第三部分  修水县XXXXX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

(一)财政拨款:反映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非偿还性资金。

(二)其他收入:反映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我院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余和结转:反映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 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我院主要是反映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我院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前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后者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我院对此的界定为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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