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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决定袁喻松同志为县检察院代检察长
时间:2026-08-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修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任职事项。会议决定,任命袁喻松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职务。

会上,通过任命的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袁喻松同志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围绕中心顾大局、聚焦主业强监督、接受监督促公正、从严管理强队伍五个方面作任职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观云同志向袁喻松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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