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水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起以冒名顶替方式办理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案件,当事人多年的困扰终得解决。
2005年10月,罗某甲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便冒用其姐罗某乙的身份信息与王某丙结婚登记。
2013年4月,罗某乙与恋人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发现其已婚多年,且结婚对象竟是自己妹夫。对此,罗某乙惊愕不已,不知所措;罗某甲心急如焚,着急规正其婚姻登记情况;其家庭矛盾就此不断激化。
在多年寻求权益救济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丙得知“两高两部”于去年11月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后又重燃希望。2022年5月7日向修水县检察院反映情况。修水县检察院迅速调查,确认罗某乙的身份信息被罗某甲冒用进行结婚登记的事实。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解决冒名婚姻登记问题,修水县检察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向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充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多方发表意见后,听证员一致认为,王某丙与罗某乙的婚姻登记确有错误,支持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县民政部门撤销该婚姻登记,并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检察官对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当场进行了法治教育。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民政部门迅速撤销了错误的婚姻登记,并且完善了工作制度,一场长达17年之久的冒名登记结婚终于尘埃落定,罗某乙最终顺利与自己的恋人喜结连理。
修水县检察院积极履职,坚守为民纾难解困的理念,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争议化解,畅通解决行政纠纷法律救济渠道,真正减少群众诉累,依法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心化解群众难题,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