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修水县检察院来到东港乡东港村村委会,对该村两位村民涉嫌的一起危险作业案拟作不起诉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及镇村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汪海浪介绍了案件事实、认罪认罚情况、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等。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对检察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真诚悔罪并认罪认罚,请求对其从宽处理。
通过听证,与会人员了解了全案情况,听证员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均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村干部认为,“县检察院到村里开展巡回听证,大大便利了人民群众,本案中两名嫌疑人平时表现很好,为人诚恳、老实,疫情期间都很支持村里的防疫工作,捐赠口罩物资等。”
鉴于听证会上形成了一致意见,会后,检察官当场宣布对两名嫌疑人的不起诉决定。决定宣布后,两名嫌疑人一致表示,今后一定会增强法律意识,引以为戒,做一名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巡回检察听证进乡村,以公开促公正,既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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