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4月28日上午,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假期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仁泽主持,全体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仁泽传达了市院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要求,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求全体干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持在小事小节上严守规矩,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增强防线意识,形成廉洁自觉。
会议强调,要践行廉洁过节理念,强化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节假日更不能放松。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五一”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刻请示报告,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影响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