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26日在修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陈 新 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会确立的战略部署和争得三省九县龙头地位的奋斗目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和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快捕快诉此类案件59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律服务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促进法治化市场环境建设。推动健全招投标廉洁准入机制,为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20次。及时跟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确保政府投资安全。
积极服务生态修水建设。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办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失火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4件,立案监督涉林刑事案件1件,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与县茶叶领导小组等部门建立联系工作制度,搭建“检企”共建平台,推进检察服务深入园区厂内,为投资者和建设者提供快捷、便利的法律服务。
主动构建服务大局网络。配合县委政法委在全县开展的“三项活动”工作,进行以访机关、访村组、访企业为内容的“三访”活动,推动平安修水、法治修水建设,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拓展检察触角延伸范围,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与社区、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制度,推进“检察进社区”活动,扩大服务范围,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
二、推进平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惩治犯罪、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0人,提起公诉513人。
依法严惩恶性犯罪。对作案手段残忍、造成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共批捕故意杀人、毒品犯罪、强奸、抢劫等案件143件167人;健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的工作机制,快捕快诉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刑事犯罪案件30余件。办理了修水县民乐家电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江修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诈骗案、张茗淞等人虚拟“美国CAS风险投资控股集团”特大网络传销案、白岭镇白岭村村民胡宜新当街杀人案、大椿乡云坑村村民廖益石利用迷信手段杀人案、破坏修平高速公路建设系列刑事案件、石坳乡徐段村村民樊林华等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与法院、公安机关紧密配合,重点打击“城区”、“园区”和“六合彩”犯罪,有力遏制此类刑事犯罪高发态势。
合理化解社会矛盾。对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在校学生犯罪等案件,坚持宽严相济,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共对38人适用“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对2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地减少了对抗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适用“轻案快办”机制起诉案件17件18人,在充分保证批捕、起诉案件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缩短办案周期20余天,确保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升了司法效率,得到了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把依法办案与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妥善处理来信来访60件次,审结刑事申诉案件3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检信访案件。对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6.8万元。结合“双提升”活动,深入社区、中小学开展检察触角延伸服务,每名班子成员联系一个社区或学校,做好“解决一件矛盾纠纷、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社区矫正帮教”的活动。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20多人次。
三、坚持惩腐肃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人,与去年同比持平。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16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县委书记的批示。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作用,整合全院办案力量,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16人,查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案件4人。立案侦查了渣津镇原镇长周小杨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县行政中心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周德发等人挪用投标保证金等案件。加大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力度,将挪用公款潜逃长达5年的漫江乡财政所会计余建抓捕归案,敦促一名挪用公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我院投案自首。
着力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原则,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2人。上奉镇观前村村主任张春生等人采取虚报面积的方式套取土地补偿款37万元;宁州镇吴都村村主任吴章富等人挪用征地补偿款900多万元;太阳升镇坪段村主任董乐新贪污公款13.7万元;庙岭乡小山口村支书陈景水贪污侵占公款12万元等案件被依法查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方面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预防警示教育5次,协助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力争达到查办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另一方面广泛收集职务犯罪信息、积极开展预防调查、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在对我县2013年以来查办的涉及专项资金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提出了检察建议,得到县长的肯定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四、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着力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及时进行监督,立案监督2件3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加强对侦查机关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纠正漏捕11人、纠正漏诉33人。
加强刑事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完善审批、监督、同步审查三项抗诉工作机制,提出量刑建议100多件,加强对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案件的监督,提请抗诉案件1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纠正脱管漏管16人,对一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社区服刑人员建议法院予以收监;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检察建议8次,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我院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监督措施和效果。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为重点,与县市场监督局、林业局、环保局、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联系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项。与法院、公安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规范刑事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进全体检察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检察长带头讲党课,班子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解决不严不实问题与推进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查摆梳理出5个“不严不实”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自觉在执法轨道上用权,坦荡做人、清白做事、正派做官。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暨“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年”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整改相结合,通过院领导检查、部门互查、市检察院抽查,共检查各类案件近400件,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案件评查、对外征求意见等方式,查摆梳理出8个方面21个问题,建立台账,逐一整改。对办案中存在不规范问题的13名办案人和68个案件进行了通报,个别约谈办案人5人。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进入第一方阵,司法规范化得到进一步提升。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切实整改。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观摩庭审、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员和人民群众检查工作5次,增进相互了解、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开通修水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有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仍有差距;二是司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执法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特别是信息化应用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任务
新的一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统筹推进队伍建设,为修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发展大局要有新举措。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聚焦全县“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检察新作为。围绕推进绿色崛起的战略决策,继续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好修水的绿水青山。围绕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扶贫政策惠及群众。
二、强化法律监督要有新作为。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对换届中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职务犯罪的查处,坚持惩防并举、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增强监督刚性。
三、规范司法行为要有新成果。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完善规范司法制度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诉讼中的制约,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四、加强队伍建设要有新成效。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关键,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不懈从严治检,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大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要求,振奋精神,忠诚履职,开拓创新,为我县争得三省九县龙头地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